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

認識奧瑞岡辯論

認識奧瑞岡辯論

 第一章   奧瑞岡辯論制度

       奧瑞岡辯論制是台灣大學國際事務學會將其條規翻成中文,引進國內,繼而東吳大學正言社整理出五十六條的中文奧瑞岡辯論規則。自民國六十三年正式引進來後,一直都是我國辯論界中常用的一種比賽制度。

第一節          奧瑞岡比賽程序

     目前國內大都使用三人制,所以我們介紹重點擺在三人制為主。

《一》       比賽程序

正一---------反二

正二---------反三

正三---------反一

(1)正方一辯申論

(2)反方二辯質詢正一

(3)反方一辯申論

(4)正方三辯質詢反一

(5)正方二辯申論

(6)反方三辯質詢正二

(7)反方二辯申論

(8)正方一辯質詢反二

(9)正三申論

(10)   反一質詢正三

(11)   反三申論

(12)   正二質詢反三

(13)   休息三分鐘,抽籤決定結辯順序

(14)   先結辯方結辯

(15)   後結辯方結辯

結辯後雙方領隊可提出抗議,同時請裁判講評。

 《二》       時間安排

目前國內所推動的比較多的為「三、三、三」制和「三、五、三」制,但事實上,辯論時間的安排並沒有硬性規定出來,只要取得協調即可。而我們來看看崔鼎昌等人著的這本書是如何說明的:

奧瑞崗辯論制度中,每隊隊員為二人、三人或五人,要事先看比賽的長短,來約定比賽的人數,並依人數多寡,來決定時間的分配比例,假設是每隊三人,時間採申論三分鐘,(被)質詢三分鐘,結論三分鐘。的三三三制。

國內現行的奧瑞岡辯論比賽,是採三人制,時間則採三三三制……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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